- 中国与世界石文化界首创石文化职衔先河,史无前例
- 作者:马鸿斌 | 标签: 首创石文化职衔 | 评论-9 | 阅读820 | 2007-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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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世界石文化界首创石文化职衔先河,史无前例
桂东方石函字[2005] 68号
中国与世界石文化界首创石文化职衔先河,史无前例
推动石文化职称进入国家职称范畴,资格条件严格,宁缺勿滥
保存交流石文化历史底片荟萃传世瑰宝 研究传承石历史文化遗产承载华夏文明
全力打造21世纪合法规范的石文化权威学术法人机构
开展聘请(高级)石文化研究员、(高级)石文化鉴评师资格评聘、
资深石文化鉴评师及石文化导师资格授予
特邀函
海内外石文化界各社团组织、尊敬的各位石文化界人士:
广西东方石文化研究交流中心开展聘请(高级)石文化研究员、(高级)石文化鉴评师资格评聘、资深石文化鉴评师及石文化导师资格授予,中国与世界石文化界首创石文化职衔先河,史无前例,推动石文化职衔进入国家职称范畴,资格条件严格,宁缺勿滥。有关事项如下:
一、聘请石文化研究员、高级石文化研究员
1、资格条件、(高级)石文化研究员条件及聘请程序(详见附件)
2、缴纳审定、聘请管理服务、证书工本及邮寄费,石文化研究员:400元/人,高级石文化研究员:600元/人。[经广西物价局核发《收费许可证》(证号:6822559)]
3、本中心聘请(高级)石文化研究员的优势
(1)本中心聘请的“高级石文化研究员”并持有《广西东方石文化研究交流中心(高级石文化研究员)聘书》,就具备了申请“石文化鉴评师”、“高级石文化鉴评师”资格评聘和“资深石文化鉴评师”及“石文化导师”资格授予的资格条件。
(2)聘请本中心聘请的“(高级)石文化研究员”为“石文化专家库”专家,永久储备石文化精英人才。颁发永久有效的加盖印章及钢印的《广西东方石文化研究交流中心石文化专家库聘书》。《石文化专家库聘书》工本及邮寄费人民币50元/本。一次交费,永久有效。
二、石文化鉴评师、高级石文化鉴评师资格评聘。2005年将诞生首批“(高级)石文化鉴评师”
1、石文化鉴评师、高级石文化鉴评师资格条件及评聘程序(详见附件)
2、缴纳评审、聘请管理服务、证书工本及邮寄费,石文化鉴评师:600元/人,高级石文化鉴评师:800元/人。一次交费,永久有效。
三、资深石文化鉴评师、石文化导师资格授予,2006—2007年将诞生首批“资深石文化鉴评师”,2007—2010年将诞生首批石文化界最高职衔——“石文化导师”
资深石文化鉴评师资格条件(将于2006—2007年诞生)、石文化界最高职衔——石文化导师资格条件(将于2007—2010年诞生)(详见附件)
四、本中心聘请、评聘并认可的鉴评人员及其优势
1、本中心聘请、评聘并认可的鉴评人员是指本中心聘请的高级顾问和具有本中心授予的石文化鉴评师、高级石文化鉴评师、资深石文化鉴评师、石文化导师资格的人员。聘请本中心授予的(高级、资深)石文化鉴评师、石文化导师资格的人员为“石文化专家库”专家,永久储备石文化精英人才。颁发永久有效的加盖印章及钢印的《广西东方石文化研究交流中心石文化专家库聘书》。《石文化专家库聘书》工本及邮寄费人民币50元/本。一次交费,永久有效。
2、本中心聘请、评聘并认可的鉴评人员具有(石文化)石质品鉴评资格,可接受本中心委托开展石质品鉴评咨询服务。
3、由本中心向海内外石文化界、社团组织、石文化展览比赛等石文化活动广泛宣传及积极推荐。
五、根据《石文化职衔聘请评聘及授予管理办法》(桂东方石字[2005]3号)第二章和第三章的规定,申请人可选择的申请路径
1、根据申请人自身条件一开始就申请并获得本中心聘请的“石文化研究员”,两年后可以申请“高级石文化研究员”,当获得本中心聘请的“高级石文化研究员”资格后,根据申请人自身条件,方可申请“石文化鉴评师” 或者“高级石文化鉴评师”资格评聘。如申请人仅符合并获得“石文化鉴评师”资格,两年后可以申请“高级石文化鉴评师”。
2、根据申请人自身条件一开始就申请并获得本中心聘请的“高级石文化研究员”,根据申请人自身条件可同时申请“石文化鉴评师”或者“高级石文化鉴评师”资格评聘。如申请人仅符合并获得“石文化鉴评师”资格,两年后可以申请“高级石文化鉴评师”。
附件:《石文化职衔聘请评聘及授予管理办法》(桂东方石字[2005]3号)
广西东方石文化研究交流中心
二00五年二月十八日附件:
石文化职衔聘请评聘及授予管理办法
桂东方石字[2005] 3号
《石文化职衔聘请评聘及授予管理办法》作者及著作权人重要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国家版权局《作品自愿登记施行办法》,《石文化职衔聘请评聘及授予管理办法》已于2005年3月4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版权局予以作品登记(作品登记号:桂作登字:20-2005-A-014号),作者及著作权人享有著作权。未经作者及著作权人书面许可,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作品(媒体转载及报道除外)。如有侵犯行为,作者及著作权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00五年三月四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弘扬中华石文化艺术,保存中华石文化艺术瑰宝,挖掘石文化内涵和艺术内涵,促进石文化的交流与合作,指导石文化艺术研究、交流、保存、收藏、传承、传播工作,传授与继承中华石文化艺术,引导石文化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繁荣石文化艺术交易市场,为推动中国石文化的发展和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开创石文化职衔先河,推动石文化职衔进入国家职称范畴,规范聘请(高级)石文化研究员、(高级)石文化鉴评师资格评聘、资深石文化鉴评师及石文化导师资格授予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石文化职衔等级分为六级,从低至高依次为:石文化研究员、高级石文化研究员、石文化鉴评师、高级石文化鉴评师、资深石文化鉴评师及石文化导师。
第三条 石文化研究员、高级石文化研究员采取自愿申请并通过资格审定、评审、批准的方式聘请;石文化鉴评师、高级石文化鉴评师采取自愿申请并通过资格审定、评审、批准的方式评聘;资深石文化鉴评师及石文化导师采取达到一定年限并符合一定条件自动转成并获得的方式授予。
第四条 石文化导师诞生后,申请石文化鉴评师、高级石文化鉴评师资格评聘需要通过资格考试。
石文化鉴评师、高级石文化鉴评师资格考试均分别采用理论考试和实践考试两种。理论考试和实践考试成绩由高至低均采用A、B、C、D、E五级。
石文化鉴评师、高级石文化鉴评师资格考试的理论考试和实践考试试题另行制定。
第二章 石文化研究员、高级石文化研究员
第五条 聘请的石文化研究员、高级石文化研究员,须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从事石文化领域的理论与实践工作的艺术工作者、收藏者、研究者、经营者、爱好者;
2、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道德修养,大公无私,诚信团结;
3、从事石文化事业数年以上,有一定的理论和实际经验;
4、收藏和创作一定数量与质量好的石文化藏(作)品;
5、赞同并遵守本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条 石文化研究员条件:
1、须符合上述“资格条件”;
2、在当地有一定的影响,担任有关石文化领域社团、组织职务,刊物编委会委员及以上职务或者长期从事石文化研究交流工作,热心石文化事业等。
3、缴纳一定的审定、聘请管理服务、资料、证书工本及邮寄费。
第七条 高级石文化研究员条件:
1、符合上述“石文化研究员”条件;
2、在石文化界有一定的影响,在石文化领域做出卓越成就和贡献;
3、在海内外石文化刊物上发表过石文化论文、文章,在海内外石文化界有较大的影响;
4、获得“石文化研究员”资格后从事石文化研究工作满两年,可以申报“高级石文化研究员”资格;
5、缴纳一定的审定、聘请管理服务、资料、证书工本及邮寄费。
第八条 (高级)石文化研究员聘请程序:
1、申请、填表。自愿申请,申请者应提交以下材料(材料永久保存,不退回):
(1)《广西东方石文化研究交流中心聘请(高级)石文化研究员登记表》,填写人须亲自签(章);
(2)申请、填写人身份证复印件;
(3)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加注姓名);(用于《聘书》及存档永久《石文化专家库》)
(4)国家认可的职称证明材料(如有);
(5)所担任有关单位、社团、组织职务的证件复印件;
(6)自行撰写或有关推荐单位报送从事石文化活动的经历、事迹;
(7)发表的学术理论著作、文章或获得有关奖励、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8)提供能证明在石文化理论与实践或者鉴评经验、专业知识等方面取得卓越成绩的资料文件等。
2、审批、通知、付费、颁证。由广西东方石文化研究交流中心对其进行资格审定、评审、批准后,通知申请人,按收费标准付费,对获得(高级)石文化研究员的人员颁发永久有效的加盖印章及钢印的《广西东方石文化研究交流中心聘书》。
第三章 石文化鉴评师、高级石文化鉴评师
第九条 石文化鉴评师资格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广西东方石文化研究交流中心聘请的“高级石文化研究员”并持有《广西东方石文化研究交流中心(高级石文化研究员)聘书》。
2、在石文化某项领域[如考古类、赏石(观赏石、奇石、雅石)类、矿物晶体类、古生物化石类、园林石及盆景石或者造型艺术石等]具有的专业鉴评知识与较为丰富的鉴评实际经验。
3、石文化导师诞生后,石文化鉴评师资格考试(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试)成绩均要求是A级或B级或C级。
4、缴纳一定的评审、聘请管理服务、资料、证书工本及邮寄费。
第十条 高级石文化鉴评师资格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广西东方石文化研究交流中心聘请的“高级石文化研究员”并持有《广西东方石文化研究交流中心(高级石文化研究员)聘书》。
2、在石文化某项领域具有公认权威的专业鉴评知识或者在石文化多项领域具有公认的专业鉴评知识,同时具有较为丰富的鉴评实际经验。
3、或者获得“石文化鉴评师”资格后从事石文化研究及鉴评工作满两年,可以申报“高级石文化鉴评师”资格。
4、石文化导师诞生后,高级石文化鉴评师资格考试(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试)成绩均要求是A级或B级或C级。
5、缴纳一定的评审、聘请管理服务、资料、证书工本及邮寄费。
第十一条 (高级)石文化鉴评师评聘程序:
1、申请、填表。自愿申请,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材料永久保存,不退回):
(1)《广西东方石文化研究交流中心(高级)石文化鉴评师资格评聘申请表》,填写人须亲自签(章);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加注姓名);(用于《资格证书》及存档《石文化专家库》)
(4)国家认可的职称证明材料(如有);
(5)所担任有关单位、社团、组织职务的证件复印件;
(6)自行撰写或有关推荐单位报送从事石文化活动的经历、事迹;
(7)发表的学术理论著作、文章或获得有关奖励、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8)提供能证明在石文化理论与实践或者鉴评经验、专业知识等方面取得卓越成绩的资料文件等。
2、审批、通知、付费、颁证。由广西东方石文化研究交流中心对其进行资格审定、评审、批准后,通知申请人,按收费标准付费,颁发加盖印章及钢印的《广西东方石文化研究交流中心石文化鉴评资格证书》。聘请本中心授予的(高级、资深)石文化鉴评师、石文化导师为“石文化专家库”专家。颁发永久有效的加盖印章及钢印的《广西东方石文化研究交流中心石文化专家库聘书》。
第四章 资深石文化鉴评师、石文化导师
第十二条 资深石文化鉴评师资格条件:
1、获得广西东方石文化研究交流中心授予的“高级石文化鉴评师”资格后从事石文化研究及鉴评工作满两年(其中具有国家认可的副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导师及以上资格的满一年),遵纪守法且健在者凭《广西东方石文化研究交流中心(高级石文化鉴评师)资格证书》及持证人签章书面通知即自动转成并获得广西东方石文化研究交流中心授予的“资深石文化鉴评师”资格,颁发永久有效的加盖印章及钢印的《广西东方石文化研究交流中心(资深石文化鉴评师)资格证书》。
2、缴纳一定的聘请管理服务、资料、证书工本及邮寄费。
第十三条 石文化界最高职衔——石文化导师资格条件:
1、获得广西东方石文化研究交流中心授予的“资深石文化鉴评师”资格后从事石文化研究及鉴评工作满三年(其中具有国家认可的正高级职称、教授或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满一年),遵纪守法且健在者凭《广西东方石文化研究交流中心(资深石文化鉴评师)资格证书》及持证人签章书面通知即自动转成并获得广西东方石文化研究交流中心授予的石文化最高职衔——“石文化导师”资格,颁发永久有效的加盖印章及钢印的《广西东方石文化研究交流中心(石文化导师)资格证书》。
2、缴纳一定的管理服务、资料、证书工本及邮寄费。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本中心提出及负责起草,经本中心理事会表决通过,修改时亦同。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本中心拥有最终解释权。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5年2月首次发布。
聘请(高级)石文化研究员登记表(复印有效)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邮政通信地址 省(自治区) 市(县)
电 话 办(区号: ) 宅(愿者可填)(区号: )
手机: 电子邮件E-mail: 传真(区号: )
邮政编码: 互联网址(网页):
申请项目(请打勾): □研究员 □高级研究员
请附资料(材料永久保存,不退回):全部材料格式采用A4复印纸,并装订成册,装订顺序:(1)《广西东方石文化研究交流中心聘请(高级)石文化研究员、(高级)名誉理事登记表》,填写人须亲自签(章);(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两寸彩色免冠照片 (3)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加注姓名);(用于《聘书》及存档永久《石文化专家库》)(4)国家认可的职称证明材料(如有);(5)所担任有关单位、社团、组织职务的证件复印件;(6)自行撰写或有关推荐单位报送从事石文化活动的经历、事迹;(7)发表的学术理论著作、文章或获得有关奖励、荣誉证书等复印件;(8)提供能证明在石文化理论与实践或者鉴评经验、专业知识等方面取得卓越成绩的资料文件等。
本人郑重申明:本人自愿申请,所填报上述内容及所提供上述资料全部属实,没有虚假。本人赞同并遵守广西东方石文化研究交流中心各项规章制度,保证不将拥有所颁发的有关聘书、证书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填表、申请人签名(章): 年 月 日
(高级)石文化鉴评师资格评聘申请表(复印有效)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邮政通信地址 省(自治区) 市(县)
电 话 办(区号: ) 宅(愿者可填)(区号: )
手机: 电子邮件E-mail: 传真(区号: )
邮政编码: 互联网址(网页):
申请项目(请打勾): □石文化鉴评师 □高级石文化鉴评师
请附资料(材料永久保存,不退回):全部材料格式采用A4复印纸,并装订成册,装订顺序:(1)《广西东方石文化研究交流中心(高级)石文化鉴评师资格评聘申请表》,填写人须亲自签(章);(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两寸彩色免冠照片 (3)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加注姓名);(用于《资格证书》及存档永久《石文化专家库》) (4)国家认可的职称证明材料(如有);(5)所担任有关单位、社团、组织职务的证件复印件;(6)自行撰写或有关推荐单位报送从事石文化活动的经历、事迹;(7)发表的学术理论著作、文章或获得有关奖励、荣誉证书等复印件;(8)提供能证明在石文化理论与实践或者鉴评经验、专业知识等方面取得卓越成绩的资料文件等。
本人郑重申明:本人自愿申请,所填报上述内容及所提供上述资料全部属实,没有虚假。本人赞同并遵守广西东方石文化研究交流中心各项规章制度,保证不将拥有所颁发的有关聘书、证书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填表、申请人签名(章): 年 月 日
资深石文化鉴评师资格授予(将于2006年—2007年使用)
石文化导师资格授予(将于2007年—2010年使用)
通知书(复印有效)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邮政通信地址 省(自治区) 市(县)
电 话 办(区号: ) 宅(愿者可填)(区号: )
手机: 电子邮件E-mail: 传真(区号: )
邮政编码: 互联网址(网页):
通知项目(请打勾): □资深石文化鉴评师 □石文化导师
请附资料(材料永久保存,不退回):全部材料格式采用A4复印纸,并装订成册,装订顺序:一、《广西东方石文化研究交流中心资深石文化鉴评师资格授予、石文化导师资格授予通知书》,填写人须亲自签(章);1、资深石文化鉴评师资格条件(将于2006—2007年诞生)获得本中心“高级石文化鉴评师”资格后从事石文化研究及鉴评工作满两年(其中具有国家认可的副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导师及以上资格的满一年),遵纪守法且健在者凭《广西东方石文化研究交流中心(高级石文化鉴评师)资格证书》及持证人签章书面通知即自动转成并获得本中心授予的“资深石文化鉴评师”资格。 2、石文化界最高职衔——石文化导师资格条件(将于2007—2010年诞生)获得本中心“资深石文化鉴评师”资格后从事石文化研究及鉴评工作满三年(其中具有国家认可的正高级职称、教授或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满一年),遵纪守法且健在者凭《广西东方石文化研究交流中心(资深石文化鉴评师)资格证书》及持证人签章书面通知即自动转成并获得本中心授予的石文化最高职衔——“石文化导师”资格。
本人郑重申明:本人自愿申请,所填报上述内容及所提供上述资料全部属实,没有虚假。本人赞同并遵守广西东方石文化研究交流中心各项规章制度,保证不将拥有所颁发的有关聘书、证书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填表人签名(章): 年 月 日
联系方式:
邮政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淡村路22号15栋2号 邮政编码:530031
电话Tel:+86-0771—3985530 传真Fax:(0771)5534570
手机Mobile:13387714329E-Mail: mahongpin@163.com mahongpin@hotmail.com
Post Add: Mr. Ma Hongbin,
#15-02 The Living Quarters of Nanning Power Plant,
No.22 Dan Cun Road, Nanning, Guangxi, P. R. China
Postcode:53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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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

- 马鸿斌 1992年4月20日,新加坡美术界奠基人之一、著名艺术家,“南洋画派”的开创人、画坛先驱及新加坡最高荣誉的卓越勋绩服务勋章获得者, 被艺术大师刘海粟先生称为“我最爱的弟子和亲密的知友之一”的刘抗先生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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