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鲁虹照片回应王南溟
- 作者: 程美信 | 标签: | 评论1 | 阅读139 | 2008-7-3
-
就鲁虹照片回应王南溟
程美信
不错,鲁虹在文中没有提及那张照片的事情,只是我把它看作引发鲁虹“老羞成怒”激点,特别他说“王南溟是从行为到相貌都让人感到猥琐的人”,不然我找不出鲁虹那么说的理由。诚然,《美术焦点》弄了个“批评鲁虹文献”系列,它也可能令鲁虹感到不悦因素之一,何况是王南溟是该杂志总编,外界把这一切看作是王南溟导演的“杰作”,似乎不奇怪,包括鲁虹也可能这么认为。
自从鲁虹抛出《回答骂骂咧咧的王南溟--兼谈反对“讼棍批评”》一文,这个事件已不再是学术范围了,简直是美术界的花边新闻,那张丑态表情照片则是其中“花絮”。一个不争的事实,从《“讼棍批评”》一文到那种照片,对鲁虹个人形象构成一定负面作用,当然也不排除美术界有人高兴看到王南溟被恶语相待。我希望此事对整个美术理论界是一个教训,更希望对针对吴冠中艺术主张以及鲁虹的“历史意识“及其批评方法回到学术范围内。至于王南溟或〈美术焦点〉编辑要不要就照片一事道歉,均不是我可左右的,我却认为它至少是个教训。
以下是我对《美术焦点》刊登鲁虹丑态表情照片的几点看法:
第一、那张丑态表情的照片,给人印象肯定是“形象不佳”,这个似乎不容争辩。那么,它合不合学术立场所刊用作者的个人照片?
第二、鲁虹的“历史意识”和“吴冠中问题”是一个学术性问题,既然是学术就必须保持客观公正。刊用理论对手的个人形象照片时,理应保持规范标准和中立公正的立场,避免形象不佳影响到其学术观点,至少它令一些读者可能对鲁虹产生不好印象。
第三、为何《请鲁虹回应》一文中其他的作者照片是常规标准的,唯独刊用鲁虹的非常态表情照片?动机意图是什么?
第四、我不知中国法庭有没有类似规定,在国外法庭举证时,涉及造成当事人形象不利倾向的言辞或形象的举证是可以被驳回的,因为它会左右法官或陪审人员做出对当事人不利的严厉裁决。同样,就鲁虹的学术问题讨论,为何刊用具有丑态性照片?这是不是损害了学术需要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五、举一我从电视上看到国外法庭例子:一对夫妻因为家庭问题走向法庭,妻子出其不意地摘下被告(她的丈夫)假发,使他突然光秃秃地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被告律师不但请求中止庭审被许可,还要求重新考虑陪审人员,理由是原告对被告的举动可能影响到被告形象,秃顶带假发上法庭给人有“虚伪”和“伪君子”嫌疑,它可能导致陪审人员做出对原告不利的判决。这个案例也适用于学术上刊用理论对手之间的个人照片。作为杂志,应当中立对待理论双方的正常形象(一般标准化,而不是特殊的丑态表情),尽可能保持客观公正,避免将外在因素影响到争论问题的本身,鲁虹那种丑态性表情照片,对一般读者必定构成不利印象因素。
第六、在《美术焦点》杂志讨论的是与鲁虹有关学术问题,那就必须按照学术一般规范要求,不能采用对理论一方形象不利的照片,这说明杂志编辑缺乏必要客观公正的学术原则。(这个是必须遵守的学术道德的自律规则,没有法规禁止这种具有不公正性质的倾斜行为)
- ◇ 请您评论
- 日历
作者介绍

- 程美信 皖南绩溪人,毕业于南开大学,曾旅居欧洲多年,现任教于大连理工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兼某美术馆学术总监。
- 更多>>
- 作者最近更新文章
- 最新评论
- sdfsd Re: 中国水墨可以拯救上帝
- dff Re: 中国水墨可以拯救上帝
- opopwewe Re: 机会主义及其流氓艺术
- 过路 Re: 艺术乱象与天价阴谋
- 大虚无痕 Re: 美的危机与反思
- 大虚无痕 Re: 美的危机与反思
- qq Re: 我们需要保护艺术泡沫吗
- qq Re: 思想贫困的伪艺术家
- 过客 Re: 艺术乱象与天价阴谋
- 浮光掠影 Re: 艺术乱象与天价阴谋
- dd Re: 中国水墨可以拯救上帝
- cc Re: 中国水墨可以拯救上帝
- bb Re: 中国水墨可以拯救上帝
- 无聊 Re: 反对王定乾的惺惺作秀
- 大我艺术之窗 Re: 中国水墨可以拯救上帝
- 批评家 Re: “85”精神的守望者:高氏兄弟的艺术历程
- 马密码 Re: 反对王定乾的惺惺作秀
- 李敬 Re: 余虹:你走了就走了吧
- 李敬 Re: 失道寡助与傻屄哲学
- 李敬 Re: 我记忆中的知青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