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文艺批评的民主
  • 作者: 程美信 | 标签:   | 评论1 | 阅读154 | 2008-1-10
  • 关于文艺批评的民主

                 --回苏旅先生的对程美信与我商榷文章的简单意见文章的简单意见
      
     (数字蓝色为苏文,“按”黑色为本人所复)

    所谓民主,是不应该带任何强迫性的。
    按:民主是指国家政府权力的产生与淘汰的具体法定机制。因此,“民主”不适合大范围的滥用。我不知道苏先生的“强迫性”是指什么?对于民主国家的宪法而言,民主对权力是“强迫性”的,任何人(包括政府)不得违反宪法。

    一个真正的民主,是应该包含了宽容所有的人,包括他的敌人。
    按:民主跟包容没有直接关系。它是指权力与法令的产生与废弃,根本不存在“宽容”的意味。社会宽容、执法宽容、道德宽容、宗教宽容是一种“人道主义”,譬如对罪犯、妓女、弱势者、同性恋、异端学说。其次,宽容不等于苟且妥协以及服从错误。

    人类的艺术艺术是一个生态世界而非一个村庄或一座城市。才蝼蚁到神,都应有其自身存在的权利和自由。
    按:前面的我很同意,多元的文化生态更有利的社会进步,如果其中一种文化或艺术威胁到整体的文化与艺术的生态,性质完全不同了。我之所以批评吴冠中,并不是要消灭形式美艺术,是反对中国艺术状态的趣味单调以及表面化形式,更反对那些狂抬吴冠中的人。我的批评仅仅一己之见,交流意见和表达态度而已,没有任何强制力和干预他人权利与自由的丝毫可能性。

    任何强权力量总是能够暂时统治人类,这里并不分什么专制和民主。只要还有强权,真正的民主就是虚假的,至少是不完全的。也包括了一个批评家的批评风格。
    按:社会秩序必然有一种强制性的权力(一个公众性强权),关键是这种权力倾斜于私人或公共。民主权力就是尽可能的约束权力避免落得某个独裁者和专制集团手中。批评家的批评始终是个体性的,立足于客观性的前提是为了评判更加正确,它跟民主的政治性没有太多关系,正如我的播客上标题:批评是一种权利,被评判是一种义务。这是批评精神的基本契约。

    民主其实很容易和专制挂钩。世界上不乏先例:法国的大革命、现在的哈马斯、伊朗........
    按:民主有成熟与不成熟、伪民主与真民主之分。譬如过去的民主德国和今日民主朝鲜,所有独裁者均打着人民、国家和民族的幌子,但我们也不能因此否定真正民主的实质意义,尽管它不尽完美,但仍是目前世界上相对成功的国家制度。

    结论如第四条,但我欣赏你的斗志。
    按:谢谢苏先生欣赏!我其实是有斗无志,只是对一些文化与艺术的现象表达我的个人看法而已。
    (我听说的我的播客有贴不上,原因是我导入论坛,如果使用“论坛阅读方式”便可回帖)祝苏先生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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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介绍
  • 程美信 皖南绩溪人,毕业于南开大学,曾旅居欧洲多年,现任教于大连理工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兼某美术馆学术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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