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与中华文明传统
程美信
小引
我出生于皖南一个好赌世家,祖宗八代之佳话丑闻均与赌博有关,如家母婚后几度流产,均由家父赌博输钱和终日不归所致,据说一次争吵打斗中造成一对已有七月的双胞胎流产。可见文革之初,家乡赌风一度盛况空前。家父一生好赌如命,如今已是古稀之人,通宵达旦仍为常事,输赢虽不大,可三日不赌便要死,故有“赌鬼”之诨号。我日前跟家父通了越洋电话,他还说他梦见与我祖父一起“碰胡”,可谓是死活不离一个“赌”字。
我记事已是文革后期,在那个大集体年代,家乡赌风禁而不止,只是当时称作“躲”,抓赌便成为大队干部重要事务之一。家父因好赌而经常成为“运动员”,与那些地富反分子一起参加公社学习班。单干后,他经常因赌博被拘留和罚款。家乡赌风在改革之初是死灰复燃,并一度放光异彩,使我领略了赌博作为中国民间文化和社会传统的精髓所在。
皖南方言“打公道”即赌博意思,如人们经常说“我跟你打公道”实则是“我跟你打个赌”。从中不难看出,赌博在传统社会是基于“天道”公正游戏,代表了原始宗教中天命观精神,所谓“生死由天,富贵在命”,“愿赌服输”则是对天志选择的一种遵从。人们更乐意通过“赌公道”来经验自己的运气,诸如选择风水吉日之类都有押注表现。此外,赌博是传统乡村社会的主要娱乐活动和原始资本行为,满足了社会博弈、阶级淘汰、智力较量、资本重组的常态需要,如果没有原始信贷及诚信体系,赌博不可能成为中国乡村的普遍社会风气。
赌博的起源及发展
追溯人类赌博史,大约早在4万年前便有“碰运气”习惯,中国史前文明中大量运用“抓签”筮卜方式来判断凶吉,包括重大战事均透过卜卦来决定。5000年前在伊拉克和印度出现了骰子,而且它的足迹遍布希腊、罗马 、阿拉伯和玛雅古文明社会。
古今中外最流行的赌博,大都是“撞数”运气类,如“单双”骰子、“四门”方宝,现代公赌的彩票也属于运气类赌博。这种听天由命式的赌博能够大众化原因很简单,它体现了一种“天意”公允和权威,与人类原始意识与宗教观念具有同性关系。其次,这类赌博在程序上简单易懂,不易作弊,适合各种社会人群。此外,还有是娱乐类赌博,运气结合心智较量,如麻将和扑克;围棋与象棋这类纯智力游戏则不宜赌博,因为赌博在于验证“天意”和“运气”,这是它永远充满魅力之处。
赌博与原始宗教在经验上无疑是同源产物,即宗教仪式与赌博程序都遵从了天志选择安排,它赋予人类社会一种无与伦比的秩序原则。中国古人把把筮验“天道”这一原始经验推向极致的文化倾向,几乎贯穿了宗教与政治、经济之一切生活当中,由此构造了具有独特形态的中国古文明,并对于后世中国人的世界观与人生观产生巨大影响。中国人之所以热中赌博,说明了奉信天道,以致经验习俗、文化传统以及思维倾向都遵循了天道中心思想。
传说中的伏羲是人类始祖,中国不少古文化似乎与他有关,传说他降服龙马,观察龙马身上的图纹,画出乾、坤、震、巽、坎、离、艮、兑八种符号,故叫“八卦“,以示天地万物之变化;还说他模仿蜘蛛结网,制作捕鱼网,并教给劳动人民;制作琴瑟,创作《驾辩》之曲;制定嫁娶之礼,教人狩猎。对于伏戏之真伪不是我关注的范围,关键在于“八卦”对中国古代思想与文化的整体影响实在太大,《易》不过起到承前启后的作用,几乎中国哲学思想和文化观念源出其中。
有人认为八卦原出于游牧民族的牛毛索占法,这显然不全面,它不限于采集、游牧和农耕部落,最初不过采用“抽签”这一策略手段来公正有效地处理公社事务,如分派任务和分配食物,这便是蓍卦最早来源,也作“筮”,后专指于验证凶吉的行巫工具。“八卦”显然在公社内部广泛使用抽签策略的演变而来,它原本跟巫术与赌博都没有太大的直接关系,目的在于避免人为意志和私心作弊所带来社会内部分歧,至少这种事情曾经出现过,因此,一种原始的价值经验和策略手段在原始公社时代就固定下来。
人类神秘意识源于生活实践中不可解释的因果关系,包括自然天象的无常变化。氏族时代之所以把抽签发展成一种专门的巫术,并透过它作为宗教、政治、经济、医术和生活的手段,因为抽签过程验证了某种的神秘力量的存在。卦象最基本概念是“阴”爻与“阳”爻,不同卦数变化则体现吉凶。占卦的手段与传统赌博手段在本质上完全一致,这仅仅是程序,关键在于最终取决于“偶然性”的神秘结果。这种偶然性在古人看来是神秘莫测的,坚信卦象是上天的选择安排。
原始人集体外出打猎,可一次猎物少得不足均分,这时,他们很容易采取抽长短签来决定少得可怜的猎物归属,用我家乡的话来说是“打公道”,体现公道的不过是秸秆和枝杆,也是后来的筮卦和赌具,两者在各自的经验史上均有很大发展,但万变不离其宗。原始公社是以火塘为基本单位,通常一个血亲家族占有棚屋和洞穴,但劳动则保持着原始集体化行为,特别打猎更显人多的作业优势和安全性,打回猎物则必须分配,通常按照公社户头人口分配和按出猎着人数均分;后者很符合后期新石器时代,带有按劳分配的私有色彩,如功劳大者可以获得猎头。可以肯定,任何一种分配手段都离不开抽签。
用抽签来分配出勤与分配劳动果实,这种关系在氏族集团时代已极其普遍,这种赌博手段对人类文明社会秩序起了巨大作用和广泛影响:如中国大集体年代社员“碰头会”通常是“抽签会”,用抽签配出那些吃苦费力的农活,避免了分歧争吵和体现了公平,那些抽了倒霉签的人们顶多骂天怨地和自认晦气。社会文明通过这一方式在一度程度上避免了自然法则搏斗暴力。当然,抽签搏数得到大量运用,其得失不一的结果使人产生了更强烈的神秘意识与吉凶联想;如人们将猎物进行质量与数量的合理搭配,并通过抽签公正程序使大家心服口服。即便如此,猎物质量数量仍不会是绝对相等,人们心服之外不排除天意运气的作祟,由此形成对原始神秘的吉凶意识。汉字“吉”是武器与口的合成,有学者幼稚以为把武器藏于口以示和平吉祥,这显然完全错误,猎物与口福才是“吉”合理来源,特别抽签分配猎物更能体现“吉”的原始本义。
由于抽签搏数的广泛运用,通过复杂的宗教仪式和专职人员使其成为国家上层建筑的政治工具,下层社会则把它当作一种搏戏娱乐活动,最初得到一块好肉的兴奋感刺激着人们不断寻求这种心理满足,即便赌资匮乏不足,人们休闲之余还是热中赌“公道”,通过打手板、打屁股等以罚代奖方式来到达精神满足。记得我童年时用秸秆做成长短签,抓在手里露出小头由每个同伴抽,谁抽到短签就脱裤子,由大家看小唧唧。很显然,抽到短签者是晦气倒霉的,是厄运的写照。迄今为止,中国人还作兴通过“抽牌”来算命,不论大街小巷还是寺庙道观都见签筒。这很好说明了搏戏赌钱与原始宗教存在同源关系,它确立了人类好赌天性的文化倾向性的根源,更对命运之神到遵从与崇拜。换言之,是赌博加剧了人们对神秘力量的迷信,宗教观念不会是起源由莫名其妙的观感意识,它显然有着必要的条件或质料作为经验基础。
人类之所以对偶然性“命运”如此着迷,那就是对它赋予人们无限神秘,包括宗教、政治与经济都为此提供了场景作用。历史需要不断加强洗牌促进其前进,通过偶然机会重组结构秩序,包括权力和财富都需要一个博弈的平台,赌博补充了通过劳动与权力拥有财富之外另一种获取财富的手段,并没有杀戮和强迫,一切建立程序公正与自主原则之下,输赢由运气决定,愿赌便服输,接受上天的安排选择。它完全依赖人们原始的信仰力量,它恰是人类一种社会本能和自我塑造的欲望。
近代西方资本主义发展主要表现为思想解放和道德突破,科学工具与民主制度取代了传统清规戒律,最初由美国在边境地区遮遮掩掩地办赌场,但无疑开启了基督教国家兴赌之风,清教加尔文主义传统最终经不起实用主义和资本原则的冲击。众所周知,Casino源于丁文casa,是指村舍、房屋、小屋、茅屋的意思,它最初是社交聚会与娱乐赌博的场所。早在基督化以前的罗马时代,公赌已蔚然成风,格斗场那扣人心玄的血腥场面令人疯狂,其背后则意味着市民们大小赌注,正如今天体育赛事总跟赌钱连带一起。
赌博与中国传统哲学
中国人“天人合一”思想并非纯粹的意识观念,它是一种来源于生活的经验产物。“天志”最初现实作用是一种社会秩序,也就是我以上所说的那种公正而无可争议的分配食物与劳动的抽签活动中得来一种价值经验。对于这公正手段的运用必然赋予一种说服力,使其变得更为有效,这便是中国史前和史初在广泛使用的筮卜手段,其背后支撑是一个创意性的思想设计,即天与人、虚与实、阴与阳;二元互渗作用的神秘哲学体系。当然,鬼神之事最终服务于人事,包括听天由命。
中国在传统观念奉行“天命不可为〔违〕”神秘自然主义精神,这种“天命观”听起来很有悲观的宿命意味。可是,与此对斥的二元思想另一端则是“无为而无不为”积极主张,事实证明了中国人习惯“听天由命”是极为乐观的生活态度,其天命观念中更多的是对“偶然性”迷恋和崇拜,同时坚信“老天”是最公正的本体,由此构成一套道德原则和价值信仰,它对人们日常生活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正是这一“天命观”使得中国人拥有侥幸思维习惯和“好赌如命”特殊性格。譬如中国旧时流行让男孩进行抓阉来窥探其一生命数,好做进一步的预期投机;所谓“生死在天,富贵由命”;“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服从天命则必须积极投入的博弈热情。
早先统治者都担任国家巫师与祭师的职务,也就是说一些验证“天道”的操盘手和传达“天意”的代言人,转而变成了“天子”和人王。一切权威来自于公正,古今中外都无不例外,神代表最高公正的原则和权威的意志。这一原始价值观念自然注定了人类历史上一度的宗教神权的政治地位。显然,天志权威在政治实践可以被操纵和亵渎,表面上则必须“名正言顺”。道理简单,公正而英明的天意能够征服天下人心,所以历代皇家发布命令“圣旨”都要打着“奉天承运”的旗号,实则是上古时代巫术占卜中留传下来的口头禅,说明统治集团不过是奉承“天意”和行使“天运”,以致大臣们都以“禀奏”表明他们在“替天行事”,这使人不难想象到“替天行道”的造反口号。
当然,中国人也不免把“上天”理解成一个具有人格意志的主体,而非绝对的铁面无私。话说回来,它在于中国坚信上天有着超凡的正义人格,譬如人们历经了苦难和屈辱,最终只能在上天那里找到正义的慰藉。别小看这些,它们是中国人巨大道德化的精神资本,近则可以昭雪复仇;远则利于转世投胎,所谓“恶有恶报,善有善报”;如《二度梅》和《七仙女》都说明了天志具有可感动性。之所以,中国人常以自杀作为一种洗雪冤屈的道德及宗教性豪赌手段,它显然由原始宗教观念中派生出来的道德博弈行为,正如人们意愿赌博在一定程度说明了他们对天意公正性与权威性的遵从。可以肯定,庙堂的签筒和道士的八卦,与赌场上的色子、方宝、牌九和麻将均为一路货色,好赌者八九都迷信,原因在于人为意志无法确定运气的偶然性,即便赌艺再高,牌风欠佳也是一事无成,如卧龙先生所言:“谋事在人,成事在天”。现代理性工具与思想虽然摧毁了中国人心中“天道”之信仰,可偶然性的天择用途却没有因为“上帝死亡”而消失,只是变成一种投机游戏的赌博法则。
赌博与中国人的公道精神原则
早期来华传教士都吃惊的注意到,中国社会存在复杂等级秩序,可他们生命平等观念却根深蒂固,甚至得出中国人是天生的无神论者或泛论者。这些传教士固然没有看到中国人对捉摸不定的偶然性的迷恋,中国人坚信:人生得失不过一时命运偶然之数,它的公正性使得一切芸芸众生都愿赌服输。所以,在中国兴起一种风水与天象之说的玄学,其目的便是揭开或者把握一种天机之常数,如《易·系辞传》有言: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它可是中国古代社会最显要学科,上至帝王、下至平民,他们都对不确定的“天机”倾斜性充满幻想,希望通过努力使它更偏斜自己,即幸运。中国人“天人合一”宗教观念中充满了世俗主义色彩和天道公正精神。
道家对“天道”赋予超凡脱俗的自然主义理想,相比之下,儒家把它作为一种权威意志与世俗秩序而加以发挥,历史证明了儒家的天道观更切合社会实际,并作为几千年封建王权的政治工具。特别是天道公正精神赋予道德实践,主张通过“尽心、知性、知天”达到天人合一之境界。由此可见,天道公正精神的原始实践不过是从“抽签”中得来的一种策略经验,却使它发展成中国人的宗教、政治与文化的传统基点。这恐怕是国学者难以接受的结论,可事实真相总是那么简单,而非人们揣测那么复杂。
如果探究抽签搏数这一行事决策方式,它显然是原始社会集体生活中一种普遍决策手段。原先局限于血统氏族范围,家长的决定权不但是绝对的,其公正性也是有效的,随着氏族集团扩大发展,组织结构发生质量的变化,血亲关系已不但无法保障权力公正性,反而导致更大不公正性,解决这一原始政治矛盾和社会危机,人们便通过抽签行使公共权力。这仅仅是一种推测,不排除原始社会一开始就是通过抽签搏数方式来决定集体的大小事务,殷墟出土的商代文字显示,统治集团问卜几乎不分大小事,它成了行使国家权力主要策略手段。
人类的战争、政治和经济都有很大的博弈性,根源在于最初采用赌博手段。可以说,没有赌博这一经验史,人类的竞争不会改变肉搏这一自然法则。恰是赌博这种非暴力的文明博弈保证了社会秩序的稳定,满足了人类社会和整个历史需要不断洗牌与重组之需要。当然,人类也不可能绝对依照偶然性“天择”来决定自己的命运,但它作为一种公道精神与价值取向以及秩序原则存于人们的生活实践之中,包括历史上一度非常流行的神判司法体系,欧洲中世纪也广泛运用,并结合宗教仪式与道德规范。
中国传统乡村社会不成文习俗当中保存了这一上古时代的神判习惯法:如甲怀疑乙偷了他家田瓜,可又没有实际的证据;于是,甲便采取散播谣言或公然指桑骂槐的方式,达到起诉第一步目的。这些乡村习俗容许范围,现代司法则属于“诽谤”和“诬蔑”。如此一来,乙不得不出来与甲对质,否则就有被公认是贼的危险。结果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甲无证据,乙无反证据,甚至发生肢体性冲突,外人更是又无从公断。如此一来,只能请出神明来公断,不如说是一场司法及道德的豪赌。首先,摆设香案,体现神明的公正与严肃,双方当事人跪拜和对天发誓,最终通过赌咒来惩罚是非,如“断子绝孙”和“不得好死”之类。假如当事人双方态度诚笃而又互不退让,即都认为自己真理在手,赌资雄厚,不惜孤注一掷。这时,作为“陪审团”公众就必须出来制止这场“官司”了,乡下人都热中做和事佬,它代表了一种村社精神,因为天谴对村社则是灾难。如果一方中途退出,不肯对天发誓,那等于自认理亏;通常事情都很有戏剧性的,心虚理亏一方不会豪赌下去。
另外一种情况,受害人可以直接向天起诉,村妇们经常因为一些鸡毛蒜皮小事采取这一天诉手段;如陈诉自己种甜瓜如何付出了千辛万苦,最终被没心没肺之偷去,她一家老少将埃饿受苦,请求老天爷惩罚那个贼,还她家一个公道。通常言辞表现为激烈而刻毒,使得那个暗中的贼听见了也达到一种精神惩罚目的。这一切离不开人们强烈的宗教感情,用今人的说法是“迷信”之故,所谓“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
欧洲中世纪广为使用神判法庭,中国民间则更多采用巫术判事,如“扶箕”断案,人们坚信上天灵验而公正。于是,用抽签搏数手段来验证是非,一些被错判的冤枉者也表现出再死不辞的豪赌决心,以自杀表达抗诉和讨还清白。中国人在面临屈辱与冤仇时,采取自杀作为报复手段很常见,即把自己性命作为一种惩罚仇家的砝码;意思是你冤枉我了,并逼迫死我了;接下来,你等待上天惩罚吧。可见“天道”公正法则根植传统中国人的心灵深处。这一切说明了公道与赌博之间存在着某种原始同源共性关系。
赌博的社会代价
各国都有过禁赌的历史记录,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都主张禁赌。欧洲中世纪宗教势力在道德上是非常敌视金钱的,《圣经》上不仅说赌博邪恶的贪心作祟,还宣布“富人要进天堂比骆驼穿过针眼还难”。因此,欧洲清教加尔文主义传统国家一度赌博绝迹也就不足为奇,至今伊斯兰国家还是风行禁赌原教旨。相比之下,中国对赌博比较坦然,在中国古代圣人眼里,也只是“不齿”之利,惟小人之嗜好。首先中国在文化上纵容赌博,原因我在前面说过了,这里不再解释。当然,朱元璋时代和毛泽东时代是中国历史上禁赌最为严厉阶段,不过明朝整体上还是赌风浩盛的朝代。据说朱元璋早年在赌桌上丧尽了尊严,使其对此刻骨铭心,由此推行犯赌博者一律砍手的严酷刑法。但是,中国历史上好赌皇帝远远多于禁赌皇帝。
在我考察中国传统乡村社会之恶习时,赌是唯一的特大恶习,诸如“吃、喝、嫖”均不严重,可见它们是市井社会才可蔚然成风。由于乡村的物质水平决定了吃、喝之恶习在客观上难以沾边,中国农民至今把吃肉视为一种奢侈,嫖就更谈不上了,顶多是婚姻沾满了铜版味而已。可乡村赌博之风一点不亚于城市,这就是赌博在中国不分社会阶层和男女老幼,成为全民性恶习。有人说“有中国人的地方就有赌博”,我对此毫无怀疑,它是我们民族特殊的习性品质。韦伯在分析了中国社会与文明之后,得出一个近乎谬论般的结论“中国人是天生的资本主义者”。很显然,这种说法也反映出中国人“求财避祸”宗教功利主义以及“好赌成性”娱乐习惯,即中国人闲空之余也不忘记可能发财和经验运气。
不可忽视赌博具有娱乐价值作用,只要输赢不要过大和所耗时间不要过多,它不该是文明奢华所禁止的活动,就如正常性生活一样给予尊重。这一点,中国人则表现得玩物丧志的味道,胡适曾把中国人好赌恶习视为浪费生命时间和障碍生产发展的罪魁祸首,言之无不道理;但不少名儒撰文都夸赞“自模”的人生快意,如任公梁启超。从另一方面说,这是中国人精神生活比较单向化的结果,即便发了财的富人,他们仍旧玩钱为乐,这显然生活趣味过于局限之故。
其实,一个社会即使没有赌博也未必没有恶习。人类天生需要刺激,赌博只不过是一种投机欲和博弈性的满足,关键在于具有社会广泛性质,其危害性便不言而喻。何况赌博不是生产力,不能直接产生财富;它的泛滥势必危险到社会稳定,因为赌博输钱而倾家荡产、妻离子散、杀人越祸和铤而走险更不计其数。社会财富洗牌过于活跃,最终将造成经济灾难,并直接危险的国家政权。这就是历史上少有国家公然支持赌博的主要原因,据说管仲治齐采取“俗之所欲,因而予之”和“置女闾、开赌局”开放政策,使齐国“甚富而实,雄强一时”。很显然,管仲之治显然是权宜之计,其目的为了充实国用而破坏邻国经济,正如摩纳哥曾以赌为业,竟然禁本国公民参赌。
赌博象吸毒一样屡禁不止,令各国头痛不已,于是一些国家采取限制性开放。我完全坚信一个沉迷赌博的人群,其大脑必定有问题。我曾目睹过参赌者一连持续通宵达旦,神志处于极度亢奋而恍惚之中,也听说有人死于赌桌。有专家指出:长期迷赌者将引起内吗啡异常反应,即脑质病变,久而久之,便需要通过赌博输赢刺激来获得心理满足。这一个病态快感经验可以社会性传播,成为一种流行性的社会疾病。
赌博与资本主义文化本能
文明社会都潜在地支持赌博,原因正如前面说到,它避免了野蛮博力,同时满足了人们投机与“并包”的欲望,这便是社会博弈。赌博这种“碰运气”行为却确立在一种公正原则之上,它恰然符合社会需要不断洗牌的历史本能,这一点在权力与财富两者都一样。假如历史趋于绝对稳定状态,帝王永远是帝王、富翁永远是富翁,那样历史在它最初形成时便死亡了。所有需要不断洗牌保证历史的联绵不断地前进,赌博就是一种人为炮制的洗牌过程,如那些输掉钱的人们渴望再赌,达到最终扳本目的,一旦赌博永远中止则意味着他永远是输家,赢者则渴望“大一统”。这便是国家法令与社会道德无法达到禁赌目的之关键所在。
我查阅了徽州宗谱这类民间文献,发现各家族规均有“禁赌”祖训。但颇为滑稽而有趣的是,旧时徽州以祠堂和村社的名义举行的各种庙会、社会和戏会,其结果都变相为一种聚赌活动;即方言中“打会”即指由某家庭与姓族合股作东,名义上是举行庆典和社戏,实际上变成“会赌”,通常派人外出邀请那些“名足”,如出名的赌徒赌秀。外地人赴会不外是赌博和看戏,聚赌目的远远高于宗教与娱乐。做东的放赌抽头乃天经地义,放赌也是乡村里为公益事业集资的手段之一,如修祠堂、办学校和修路建桥等等。地方政府通常不干涉这类民间“打会”活动,它有利于经放贷与典当这类原始金融业的繁荣,官吏权贵从中也分得一杯羹。
中国乡村是典型的小农社会,基本处于自给自足的原始经济状态,商品交换活动显然不活跃。这便促使那些大户和乡绅们炮制“打会”活动的本能动机,乡村赌博现钱不多见,台面往来是烙有火印的油漆筹码,它们是大户人家发放出来的,在小范围内可以当作货币流通。有田有产者只要立据均能拿到筹码,无产者通过保人拿到赌资,因为体力也可典押,不少长工或短工都迫于赌债而不得不出卖体力,这就不难看出资本的最终作用。赌场信贷利率通常高得吓人,急于扳本的赌徒则不在话下;货币一旦进了赌场便贬得三文值两文,赌场吃喝贵出时常数倍;还有抽头、油火费、桌椅费和赌具费,故“十赌九死”,能赢钱的不是没有,只是少得可怜。当然人们认为是“天意”和“运气”作祟,正如那些操纵权柄者,使天下人皆为“男臣女妾”。
21世纪第三产业飞速增长,赌博业如似雨后春笋,以至传统上严禁赌博的日尔蔓新教国家迅速蔓延,博彩业随着传媒技术发展更是如火如荼,据美国信用卡公司提供数据显示:每年通过国际信用卡的赌资约有4兆人民币,不透过信用卡更是一个惊人天数。每逢周末,人们最关心的是电视直播摇奖和赛马节目,它如同一种风靡的新宗教,给人们短期内创造了可能的新希望。结果绝大部分人成为输家,只是得到一种假象的满足。如果是国家行为,将公赌博彩中一部分钱返馈社会,服务公益事业,大大降低了赌博的社会代价。
在赌博业全球化大举扩张势头,类似中国这样制度僵滞而国民好赌的国家将注定是大输家。目前无法统计中国人因境外赌博而流失多少财富,可察看一下中国国境边的林立赌场便知“大事不好”。再看近年欧洲国家彩票店与Casino迅起,完全二十年前邮所一样多,其目的无法迎合形势需要,避免在全球赌博风潮中吃亏。